九、堕胎死命
元秀家财富有,约有四十万两银子。爱人生四个儿子。其余小爱人所生的,不论是男,是女,一律埋掉。
一日,梦中见好几十个人,大声吼着追杀他:
「杀死这个杀人贼!」
元秀大惊醒过来,两手两脚已变为牛蹄。辗转在床上,大叫三天,断头而死。
后来,四个儿子都犯刑,家财被官府没收。
十、受贿冤杀囚命,子孙得贫贱报
江阴县俞生,才名远播。
清高宗.干隆年间【西元1736~1795年】,参加乡试考举人。文章尚未完稿,就卷起用具要出场,脸色非常惨白沮丧。
旁边的考生一再地问他是何故,才回答说:
「先父当官半辈子,才解官回家。在临终时,叫我们兄弟四人到身边,哭泣地嘱咐说:
『我平生所为并无昧着良心的事,只是担任某县令时,曾接受二千金的贿赂,冤杀了二个囚犯。
昨日到 阴司对案子,于法理上言,应当绝后代。由于祖先曾经有拯救溺水之人的功德,能留下一子,单传五代,但都得贫贱终身。
我地狱的苦刑已不能免,倘若子孙还妄想功名,只会增加我的罪,大不孝。』
说完就死了。
后来兄弟们相继死亡,只留下我。我上二次参加乡试,都莫名其妙弄脏了试卷。
昨晚三更,突然见先父揭开号舍(注)的布廉,责备我说:
『你不能积德,上达上天,为何背叛我的遗嘱,以致令我到处奔走,且重又获罪。』
说完用手上的刑具击灭火烛。
我名落孙山不值得遗憾,所遗憾的是令先父含恨拘禁在阴间。
我将入山出家,学习目连救拔母亲的孝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