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系家庭”顾名思义,应该是只有母亲一系的成员,故“母舅家庭”才能称为[母系家庭]。
入婿式大家庭,民间也称“入赘式“大家庭,实际是“女权双血缘家庭”(也称女权入婿式大家庭,民间也称“入赘式“大家庭,)。
为了与西方人类学家把“入婿式双血缘大家庭”,误称为“母系单血缘家庭“的理论相区别, 由于“母舅家庭”在本质上是母亲单系血缘成员的母系家庭的典型,在六种家庭分类学中它应正确定名为“母舅式大家庭”。
而被西方人类学称为母系家庭的入婿式家庭,实际并非是母系家庭,在六类家庭分类学中,应正确定名为“入婿式大家庭”。
入婿式大家庭实际就是私有制社会的早期阶段,这也是两性女权家庭, “入媳式大家庭”,属于双系血缘式(即双亲式)家庭范畴,其社会家庭结构如下。第一代:父亲/母亲(母亲是处入者)
第二代:儿子/媳妇(媳妇是外入者)
第三代:儿子女儿
大这种家庭中,女人是外入者,它与老一代没有血缘关系,属于双血缘家庭(即双亲家庭),女人在这种家庭中受到排斥与岐视。这种家庭有四千多年历史,也是人类阶级史之主要的家庭形式。
双血缘家庭(即双亲家庭)的哲学,它是中国的阴阳论的的哲学体现,在阴阳论中,男为阳(第一序)、女为阴(第二序)的阴阳为道的德哲学在家庭中的体现,也是男人与女人一系列在人性形态变态的家庭原因,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家庭模式。
在西方的人类社会学理论中,把它称为父系家庭,而区别于母系家庭,这种区别也过于简单,从本质上讲它在家庭人性、人际、人生中与母舅式大家庭有本质区别,而和“入婿式大家庭”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都由二种血缘构成,所不同的只是由男人作为外人者的入婿式,成为由女人作为外入者的入媳式,二者只是外入者不同,在人生人际本质上是相同的,都属双血缘(双亲)式大家庭范畴。
西方人类学家把家庭简单划分为二类是从人类文字史为开始的,从入婿式大家庭二千多年历史与入媳式四千多年历史开始都是人类文字有记录的家庭形式,因此古代人文记录中只有这二种家庭形式,把“入婿式大家庭”称为母亲系家庭(实是误称),把入媳式大家庭称为父系家庭,并未把长达十多万年的母舅式大家庭记入在内。
这种人人是兄弟姐妹的家庭社会模式,实际是原始公有制大同社会的社会基础,要实现大同社会,必须以母舅式大家庭这种人人是兄弟姐妹的家庭社会模式(及其当代模式),作为当代社会的基础。
只是作为大同社会的理想人际的方式出现于一些社会学说中,但只是一种向往与理想,把它作为建立某种经济制度的人类社会的理想与理由的装饰品,并没有一种人类革命观是以人类家庭制度的革命作为目标的,都是以保留旧家庭模式基础上来改革社会。
以旧阴阳逻辑为历史背景的双血缘家庭基础上的社会革命,由于保留了家庭的私有与异人性。这各社会革命都不可能真正地改变整个人生,人性与人的素质,社会革命与人性异化结合,导致革命无效。所谓革命者,应该指与人性有关的制度的改革,即家庭制度的改革。
现在论述家庭不能继续沿用西方人类学家的二种家庭分类,而应该以六种家庭分类学来具体区别,这样才能把从理想国的家庭人际角度,复兴成为人类人性进化的重要条件,即把十多年的母舅式家庭从历史角度中掘出来,加以分析、确立乃至复兴。作为一门重要的社会学说与革命论列入学术研究的范畴。
近现代社会从对封建的入媳式大家庭的批判中产生的小家庭形式,即年轻一代与老一辈分离,构成一代或一二代人为构成方式的小型家庭,而区别与以三代人为构成的大家庭。
但这种小家庭只是以没有了老一辈在家庭中的存在,其本质类似于入媳式家庭,即由男人提供的家庭设施,作为女人,它离开了自己的母亲与生长的家庭,所不同的是脱离老一代而构成二代人(或一代,即二人家庭)存在,但它仍属双血缘家庭,在人生与人际关系上与入婿入媳式没有本质区别。
它不但未能解决大家庭的种种问题,反而增加了很多新的问题,如男人为成立家庭所承受的巨大的经济压力,小家庭不再承担对老一辈的养老责任。第二代年轻人也失去老一辈血缘的亲情的支持关怀与帮助(这二代年轻人指第二代与第三代)。
本来很多由大家庭负责决问题,养老扶病助残问题等,也从家庭推向社会,尤其在双职工家庭及孤老家庭所造成的困境更多。因此由封建社会时期的入媳式大家庭转向小家庭,是延续了双血缘(双亲)大家庭的缺点,又增加了更多的社会问题。
现代的双亲小家庭破裂构成的单亲小家庭,是由于男女双方缺乏各自血缘长辈的关怀,以及诸多原因而离异,形成的父式小家庭与母式小家庭,即父亲与儿女,或母亲与儿女。
在阴阳论中,这种非双亲的家庭被视为是不符合男阳女阴、阴阳为道的道德标准而处于被否定地位,但是从人性来讲,它更接近史前的母舅式大家庭,但它由于不符合中国传统的阴阳道德逻辑而缺乏社会以经济制度与道德与论的支持,以及母系长辈及同辈为构成的大家庭的支持而处境困难。
家庭只有本身具有社会性时候,它才能与社会一致,从而使家庭与社会在性质、结构的统一,这是社会公有制的基础,也是社会大同的人生前提,这百年来由于一系列社会革命未从家庭结构的调整着手,事实证明任何不触及现有家庭制度基础上进行社会革命实是无效的。
事实证明家庭结构的错误,意味着错误的人生、人性与人际亲系,从而意味着错误的社会人际与社会体制,所以家庭体制的调整是社会调整的关键。由于社会与家庭的结构产生于道德逻辑背景,阶级社会的双血缘家庭是阴阳逻辑的产物。在旧阴阳论中,男阳女阴、阴阳为道,因此男女(双血缘)是一种道德人际角度而作为的家庭制度进行推进的。
根据大地逻辑,作为大地局部个体的人类,无论男或女,它都应该以自我身心中的重力时空能量(身躯体积与生存时间)与大地整体(大地能量整体)保持内在的统一。这种与大地智慧活体的统一,便是大地之道即地球自然力即地心引力其统一(物理学也称为频道功能),成为个体之得(德)的大地自然与个体的道德利益规律的具体体现。
在大地逻辑中,个体以内在于本份(身心)时空中的大地能量整体功能(大地自性)的一 致,便是人性的真(大地实有)、善(大地智慧)、美(大地能量统一),它表现为人性以内守、宁静、安乐、自在等内向自我本份的自我与大地的道德实现,这样的道德人性的制度化便是以独居、独身为本质,并受到社会经济与论支持的家庭体制。这便是母舅式大家庭及其时代变式。
母舅式大家庭的时代变式,即是以事业、企业、宗教、教育等团体为经济基础的独身集体大家庭。它是由社会技持、组织的,由社会福利分房制度保证的单人套式住宅制作为保障,以及由现代人类繁殖科技为基础,社会组织的婴、幼、少、青系列培育制度的现代社会模式推进。
阶级社会史的母舅式家庭,存在于人类文字记录之前,因而未被人类文明史所认识、所重视,更由于受阴阳逻辑的否定而受到排斥。
但事实证明,这种家庭制度是史前人类进化的重要原因,而非母舅式大家庭的其他家庭形式,却却是人类、人性、人生、人际乃至社会异化的原因。它是阴阳逻辑的(浅薄的现象的)早期人类认识能力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