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识与境的关系以前看过一段定解宝灯论里的说法,我曾作了个摘要,部分地方作了点改动,与原文可能会有出入,不过还是贴一下,相信对多识活佛那段会有个新认识:
6.
提示:
如果用量能成立水是有少许自性的共同所见,并且六道众生各自的所见与能见全为正量,那么六道互相之间的所见与能见就没有正量与非量的差别了。
如果人所见的水,并非其余众生共同的所见,犹如人眼识前的宝瓶与柱子各自不同,一个所见为瓶,一个所见为柱,不存在共同的所见。人所见的水也应成不是六道众生的共同所见境。因其所见乃铁水脓血等,并非是水。
如果六道众生共同所见是潮湿,则其本性应一直不灭而存在,并且应成所见仅是潮湿,而不应见到脓血、水等其余所见法,因为潮湿是自性不变的共同所见境,若成为其它所见,那么就说明具变化性,失坏了潮湿为共同所见的体相。它不能显现为不同的其余所见法。
(自语:见不异心,故所见无自性)(因文自语:若外境有则性水不应成甘露)
在六道众生各自不同的外境显现前,不存在相同的一个共同所见境;六道众生前共同所现的相同共同所见境,一者不能显现为不同的其他法。即六道所见铁汁、脓血、水、甘露等六种不同外境,其中的任何一个也无法成立共同所见,因为六道彼此不互见故。若有一者为六道共同所见,那么它又怎能显现成其它不同的法呢?
是故,水或脓血等观待人或饿鬼等,可以作为其同类众生的假立的共同所见境。除此之外,如果承认一个用胜义理论观察,还是堪忍实有的水或潮湿等的共同所见境,则其必定是胜义实相,无论如何观察,这种承认都不应理。
如果外境的所知法不存在,则能知外境的心识也不会存在。但在世俗现相上,能取的心与所取的境都有显现,相互观待而存在。有者俱存,无者俱无。
如果用胜义理论来观察世俗的一切显现,则世俗的二取显现都是戏论与假立,能取与所取均属于世俗显现中的一部分,因此同等地不成立,不应认为能取的心识有而所取的外境无。所以,外境的万法虽然显现不灭,但却没有本性,故只是一种虚妄假立,犹如水中月影;同样,内境的心识也是显现不灭,而无本性,也是虚妄,在胜义中不成立,即诸法空相。
无论是同一道中不同有情的共同所见,或是不同道有情之间的不同的所见,都有一个共同所见境,即为现分。六道众生有一个共同的现基是能够成立的,若无此现基,则六道众生不能有各自的所见,故不应理。如戏剧中同一演员可表演不同的角色一样。
除此不偏于现空任何一边的共同所见的现基或现分之外,再也不存在另外的一个共同所见境,若没有此现分,则清净法与染污法,同见与异见都不可能显现,清净刹土及不清净刹土也不可能产生,从小乘直到大乘应成派的各类空性也不能安立,一切应成犹如虚空的什么也没有。此乃堕于断边的邪见,有无量的过失。
(自语:心非有无,心境一如,则所见境与基自非有无所摄)
因内外的种种迷乱因缘所障碍,众生未能如理地见到诸法的实相,犹如以幻咒之力损害眼根后,将木筷等显现见为象马的显现相同。所以共同所见境不能决定安立为偏于一边如水之显现。
(择要别用:世俗中的正量虽然是观待而成立,但可以起到世俗中的取舍的作用,并非无有意义。)
总之,在世俗谛中,六道有情各自以习气所见的外境之外,并不存在一个单独的、不观待六道有情的所见的现基,如果有,则此所谓的现基与其在六道有情前各自的显现应成互为异体,现基与显现毫无关系,此不应理,就象柱子与瓶子互不相关,一者不能作为另一者的现基一样。所以任何显现不能作为与其异体之显现的现基。
唯有圆满断除二障的佛以智慧照见现空无别的法界是最究竟最真实的,除此之外,任何层次上的证悟,因尚未断尽二障之故,都不是究竟的正量,故其所见的境界也不是究竟的真实义。实相与现相在未究竟断尽二障前永远不会相同。
(自语答:若言有则是大光明如来藏,若言无则是诸法空性,是知非有无摄,唯无住乃可得见)
回答:
诸法本来现空无别净等无二双运义之自现无有偏袒、远离执著、无有偏颇,本基法界不可思议,法性空与不空等戏论何者皆不成,以及现空无别双运等,此类大圆满自宗所说术语的含义,用百年(喻很长时间)加以勤思也不能了知其义,若无有前世修习的宿因或其未成熟,则即便是具大妙慧非浅学之人也难以证悟。
佛地以下的圣凡所见的现相,都是或轻或重的无明习气所感现的虚幻假立之法,故非绝对的正量,而且,这些林林总总的显现又是假立的缘起所现之故,因此又是无常法,在刹那不停地幻变,毫无稳定性可言。这些显现在究竟现基中一法也不可得到,并且都要融入、消失在现基之中。而一切圣凡的绝对正量即是大圆满究竟明空双运的大无为法智慧,以这种究竟正量智慧所见之究竟清净法界之义,即是诸法的本来真实之相,远离了虚幻假立,远离了无常缘起,故丝毫无有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