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要不要建贫民区?(转贴)
【新闻事件】
日前,知名学者清华大学教授秦晖发表了《城市化与贫民权利》的主题演讲。针对有市民质疑“深圳的人均GDP和发达国家相比还太低,没有经济实力为城市贫民兴建福利房”时,秦晖认为,如果政府认为兴建福利房花费太大,起码应该承认和保障农民工等城市贫民的居住自由,允许他们在城市的郊区等特定区域兴建贫民窟。秦晖认为,给城市贫民兴建贫民窟的权利,也是一种告别过去对贫民“既不给自由,又不给福利”的可取做法。(据《南方都市报》)
反方
城市急需要为贫民区正名
张鸣
我们急需要给“贫民区”正名。有很长时间了,一提到贫民区,有人就痛心疾首,在他们眼里,贫民区就是贫民窟,是一个藏污纳垢的所在,一个犯罪的渊薮,一个非常可怕的地方。其实,世界各国的贫民区,或者说低水平住宅区各有不同,在各个历史阶段也各不一样。有的的确相当差,类似于当年上海的棚户区,但糟糕的贫民窟和政府强力拆迁后很多外来务工者在整洁豪华的城市里居无定所相比较,还是前者对底层百姓更人道。
当然,秦晖所谓的贫民区,并非要复制那些国外历史上最糟的贫民窟,或者当年上海的棚户区,而是要建设一种作为提供给弱势群体的福利存在的、低档次的居住区。也可以说,现在城市的廉租房,应该考虑那些已经在城市里打工多年,基本上已经融入城市,而且根本不打算回到农村的农民工。
城市化的结果必然要导致城市的扩张,城市的建设者,从来都不可能仅仅限于原来居住在城里的人。没有涌入的农民,城市的现代化就是一句空谈。设想让进城的农民做候鸟,只在青壮年的时间段为城市做贡献,牺牲自己的家庭生活,成就城市的理想,然后就再飞回农村,尽管这对城市来说非常美妙,但随着时代的进步,操作起来却越来越有难度。
还是那句老话,我们不能一方面需要农民为工业化、城市化提供动力,一方面却不给他们提供起码的安居条件。在一些城市,管理者为了追求城市所谓的整洁,甚至连以农民工为主角的路边摊点,也打算扫除干净。从这个角度上看,秦晖主张在城市建贫民区的观点,是可行的。(摘自《新京报》)
反方
设贫民区是十足的馊主意
郭松民
虽然秦教授用了“自由”、“福利”等字眼来装饰贫民窟,但对贫民窟有一点感性认识的人,就不见得会同意。各国的贫民窟无一例外地都是当地社会动乱的根源,是流行病的渊薮,是黄、赌、毒泛滥和黑社会控制的地盘,是正规的警治和法治的“化外之地”。任何一个城市的市长,都不会把自己城市有贫民窟作为比别人“高一头”的理由,相反,他们提起贫民窟来总是会满面羞惭。
也许有人会为秦教授辩解说,设立贫民窟是为了让农民工能够以比较低的成本安顿下来。但在我看来,这一举措不仅没有改变城市对农民工的制度性歧视,反而把这种歧视更加制度化、合理化了。对于城市的雇主来说,由于无须考虑返乡的费用,他们甚至可以把农民工的工资压得更低,而城市管理者也可以更理直气壮地不承担贫民窟居民的福利。
从长远来看,中国的城市化还是应该两条腿走路:一是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既定方针,加大对农村的投入,使农民在农村也能过上一种富足安适的生活;二是给每一个愿意在城市定居的农民工以同等的国民待遇,提高工资占GDP的比例,使他们能够在城市里过上一种有基本尊严的生活——至于贫民窟,就还是让它留在国外吧。(摘自《广州日报》)?